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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岂能不嚣张(彦文杯)

发布于:2012-10-29 15:27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桃源客

  不学无术的高俅就因为懂了个“球”,就青云直上,成了权倾朝野的人。他这一得势不打紧,高衙内可就狗仗人势飞扬跋扈欺男霸女起来。这不,一身武艺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最终也被逼上了梁山。后来,高衙内就成了依仗父母势力为非作歹的官家子弟的代名词,让一些闲得无事做的文人们用来嚼舌根。

  我说呀,我们不要对人家高衙内说东道西说长道短说三道四的,不要看到人家不可一世的样子就眼红。人家嚣张有人家嚣张的资本,因为“我爸爸是高俅”,你们有什么不服气的呢?“有本事你们告我去”!林冲斗不过高衙内,只怪他没有一个这样的爸爸,怨谁来?谁叫他林冲的爸爸不叫做“林俅”!

  扯远了,还是说说“李刚门”吧。2011年1月26日,河北省望都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李启铭酒后驾车在校园内连撞两人,致河北大学学生陈晓风死亡、张晶晶受伤一案。尽管此前警方也称凶犯必受惩罚,河北省长陈全国也表示对这一案件要严肃处理,并且强调不会因为肇事者的父亲的职位影响司法裁决,尽管公诉方也认为李启铭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情节,但还是只按交通肇事罪起诉。甚至连囚车也是专门为李启铭新购置的,这待遇可不是其他人能享受的。受害者家属被剥夺了发言权,仅只能以旁听者身份到庭旁听。而被允许参加旁听的几个记者走到哪里都有宣传部门的人陪着,并且要求记者报道时要采用官方提供的新闻通稿——若不是“我爸是李刚”,你记者要把什么真实情况捅出去,谁会害怕,谁去管你呀。

  1月30日,一审判决公布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者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赔偿死者46万元,伤者9.1万元。我们知道,按照交通肇事罪量刑,充其量只是三至七年有期徒刑。虽然法院认为李启铭醉酒驾车、超速行驶、肇事后逃逸,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是人家有立即就拿出了50多万元赔款的爸爸李刚,有受害方的“刑事谅解书”,又会在法庭上说“我认罪”,这就可以“酌情从轻”处理了。判了六年,你们还有什么不满的呢?有网友推测可能关一下走走过场,很快就会被放出来,这完全是想当然嘛,不能因为有不少这样的先例,因为“我爸是李刚”就这样推测嘛。你看人家陈晓风的父亲就不这样,不但给了“刑事谅解书”,还悲天悯人地大发慈悲,担心判处得太严厉了,说不希望肇事者被判处死刑呢。

  可以“酌情从轻”的“情”是什么呢?是酒后驾车吗?是超速行驶吗?是撞死人的地方不在交通要道上吗?是肇事后逃逸吗?当然都不是。是受害者一方的“刑事谅解书”。为什么谅解?因为肇事者一方赔偿了死者家属46万元伤者9.1万元。大家请注意了,这55.1万元和判决是一致的,但是它并不是法院判决的结果,法院只不过是按照李刚划下的道去走罢了。这55.1万元是人家李刚主动赔偿的。我们不知道这数字是怎么来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它是怎样被受害方接受的。就以赔偿给陈晓风家属的46万元为例吧,那是在当事人双方不见面,李刚一方先签字然后再给受害人一方签的字。我们知道,所谓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达成。如果是“被协议”,就免不了一些霸王条款。当然,说起来这也不怪人家李刚一方。你认为人家是霸王条款你不签字就是了嘛。我不知道受害者一方为什么要签字,但是我总觉得我们在哀其不幸的时候还不能简单的怒其不争。你想想,陈晓风的哥哥陈林拒绝和解不就被“隔离”了吗?受害者一方的律师张凯不就曾经遭到三辆车十多个人的暴力袭击吗?不是曾经有领导找受害者陈晓风的父亲谈话,要他们放弃吗?他们不愿意“被协议”又还能怎么样呢?因为人家的爸爸是李刚,你就该“被协议”。我不明白的是,法院显然不可能处于受害者一样的弱势,为什么也会“被判决”呢?

  更值得玩味的是望都县人民法院对于本案定罪量刑所作的解释。其解释说:1、并非所有醉驾致人伤亡的犯罪都一律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2、李启铭的犯罪属于过度自信的过失,不能证明其对后果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肇事后李没有不顾道路上和行人的安全继续驾车冲撞,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对李启铭的行为定为交通肇事罪。这第一条解释言下之意是不是说,同是醉驾致人伤亡的犯罪,如何定罪量刑要看对象(看你是不是官二代)呢?我们再看看本案中李启铭是否对其犯罪后果持放任的态度吧。首先,李启铭应该知道醉酒驾车及超速行驶是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但他还是这样做了。他并不是自信自己不会出事,而是觉得出事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他“爸爸是李刚”。所以,在他人提醒其慢速行使时,他还说“没事”(潜台词是“我爸是李刚”),而且看到事发现场有“限速五公里”的警示牌也不予理会,因为他不怕犯罪(“有本事你告我去”)。这难道还不能说明肇事者有恃无恐地放任态度?其次,肇事后,肇事者并未像望都法院所说的没有不顾道路上和行人的安全继续驾车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事实上李启铭肇事后还继续驾车行驶,就连李启铭自己也不否认这一点,按照他说的是“当时自己已经蒙了”。只是当他驾车返回时,大门已经关闭,保安和学生将其拦截了,才阻止了其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的可能。如果继续放任其仗着“我爸是李刚”而横冲直撞,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2009年的孙伟铭酒后驾车撞死人一案。2008年12月14日,成都30岁的男子孙伟铭驾驶别克车一连冲撞了五辆车,造成四死亡一伤的后果。孙案就是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并且判决的。2009年7月,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了孙伟铭死刑,后来四川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其罪名改判了无期徒刑。我们看看这二“铭”案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吧。二人都是酒后驾车,都明知其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却放任其发生,都有肇事后逃逸的恶劣情节,都进行了赔偿并且得到了受害方的刑事谅解书。不同的是:1、肇事的地点不同。孙伟铭是在公路上,肇事后无法控制与其它车的连续相撞;李启铭是在校园里,可以控制自己但是却不愿意控制。2、肇事的原因不同。孙伟铭是在第一次发生小事故后存着侥幸心理,继续驾车行驶,以致又连续撞了几辆车造成大的事故;李启铭是仗着“我爸是李刚”,认为即使肇事了也“没事”而不愿意减速慢行,以致酿成惨祸。2、肇事后的情形不同。孙伟铭看到惹了大祸后就停了下来,他当时的第一句话是“有没有医生?”;李启铭是撞倒两人后继续驾驶,在返回时被拦截才无奈停车,他的第一句话是“我爸是李刚”!4、忏悔的态度不同。孙伟铭意识到了自己的犯罪给受害者一方带来的痛苦,因此他在庭审中哭了三次鞠躬2次;李启铭认为自己的罪过已无可狡辩,因此在法庭上不关痛痒地说“我认罪”。5、赔偿的情节不同。孙伟铭的全部财产只有按揭的一套房屋价值不到40万,他父亲又是个癌症患者,因此他只能四处奔波筹款,结果赔偿了100万元,受害者一方自觉自愿地与其达成了刑事谅解书;李启铭的父亲一下子就拿出了55.1万元赔偿款,不管受害方同意不同意,迫使受害方“被协议”。6、判决的量刑不同。孙伟铭一审被判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启铭一审仅仅被判了六年。看看,有李刚和没有李刚差别有多大啊!谁说有个当官的爸爸不应该嚣张呢?

  也许有人会问:一个市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到底有多大的势力,不但使其子如此嚣张,还能左右局势?我告诉你,你还真别小看了这个官。我们来个假设吧。假设是受害者陈晓风喝醉了酒开车在不是交通要道的地方撞死了李刚的儿子李启铭,试想一下情况会怎么样呢?别说如果是穷二代到校园撞死人会不会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能不能让对方“被协议”接受几十万元的赔偿,就是立即拿出四五十万赔偿款也是不可能的。你拿不出钞票,又岂能买得到“刑事谅解书”?你没有“刑事谅解书”又怎么能得到从轻处罚的“酌情”?哈!你现在知道李衙内的张狂是多么自然的事了吧?

  不过,话说回来,李衙内的张狂也不是偶然的,我们也不能总拿一个李衙内来说事,“李刚门”的发生决不是一个特例,我们看到和听到的在各地不断上演着的类似的事还多着呢。你不信吗?我随便给你举上一例。

  2010年11月23日,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王鹏突然被宁夏吴忠市的警察戴上手铐抓走了,还被施暴毒打进行刑讯逼供,要其认罪。吴忠市的警察为什么千里迢迢赶到甘肃来抓王鹏呢?因为王鹏举报了曾经和他是同学的一个叫马晶晶的人在公务员考试时作弊。马晶晶何许人也?竟然能够调动警方为其如此卖力?举报作弊这种事需要警方出面解决吗?君不见有很多大案警方都不会这样尽职尽责地去做吗?原来呀,这马晶晶是吴忠市市委常委、政协主席丁玉兰的儿子,典型的官二代。这还了得?你王鹏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吃了豹子胆了要去捋官二代的虎须?这下子好了,因为“我妈妈是是丁玉兰”,所以,马晶晶理所当然地报了警。如果是一般人报这样的案,警察理都不会理。可马晶晶可不是一般人哇,人家的妈妈是丁玉兰。果然,丁玉兰发话了:谁和这件事有关系,查出一个抓一个,抓住一个就判一个。于是,公安部门不问青红皂白,就以诽谤罪跨省追捕抓人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权介入。再说了,就算王鹏真的犯了诽谤罪,吴忠市的警察也没有管辖权。当然,说吴忠市公安局不问青红皂白也有点冤枉了他们。在抓王鹏之前,吴忠市公检法就曾经在一起开了一个协调会,认定了王鹏的诽谤罪——这和公检法联手把赵作海、佘祥林、王子发等等众多的无辜者送进监狱何其相似。在把王鹏刑事拘留了8天后,迫于诽谤罪的事实不成立和舆论的压力,警方不得不宣布抓错了,释放了王鹏,还了王鹏的清白。试想一下,如果不是舆论为王鹏伸张正义,又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呢?这样的事实难道还不能证明官二代的嚣张是多么的顺理成章么!

  就在我写这篇短文的时候,又惊闻贵州织金县一个官二代(县某官员的儿子)马某在今年1月份带领一帮人在校园内将23岁的大学生小宇打伤致死的事。我不由得连声赞叹:官二代真是牛啊!

  其实,我对官二代的嚣张行径是没有什么非议的。你不服气只因为你不是官二代。你不是官二代就不要不服气。人家有个当官的爸爸妈妈,那是人家的福气。你去鄙视人家老爸老妈颐指气使的气派做什么,去指责人家呼风唤雨的能力做什么,去质疑人家权力的公信力做什么。

作者:欧骁,贵州省作协会员
通讯处:贵州铜仁市清水大道9号铜仁市二完小三(4)班欧贤俊转欧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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