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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如何止

发布于:2015-04-23 09:24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ydtqj2006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2015年4月20日《新华网》)

  无独有偶,最近一段时间,有十余位青岛市民因食用来自海南万宁的农残超标西瓜而中毒入院。4月17日上午,青岛一购物中心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全民砸西瓜”活动。现场,众多青岛市民亲手销毁了“问题西瓜”事件发生后被下架的西瓜,销毁总重量超过4吨。(2015年4月20日《南方网》)

  近年来一些外表靓,耐存放的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竟然含有毒素——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好像国人的聪明才智都在入口处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无怪乎在网络上有这样的惊呼声:我们似乎已经进入了互相给对方下毒的年代了!

  诚如网上有篇文章所言,中国历史鲜见有食品污染的记载,翻阅浩繁的卷帙,最典型的就是潘金莲把农药拌进米饭和中药里让武老大吃,这种事情在过去可谓“旷古奇闻”,而今天我们确确实实每天都可能遭遇上。生产有毒食品的手法五花八门:一些果农为了水果成熟的快,赶上市卖个好价钱,在水果未成熟时喷洒催熟剂、雌激素;为了使蚕蛹看起来鲜活蠕动,用稀释的敌敌畏喷洒蚕蛹,蚕蛹受毒性刺激自然摇头不止,十分活跃……这些生产者从不吃他们自己生产的东西,销售的商家明知有毒却装聋作哑、照卖不误。生产者和销售者其目的均并不是要致你于死命,但却无异于谋财害命。对此我们都惊叹道德滑坡!食品关乎民生,为什么屡禁不绝呢?打有毒食品应接不暇,但为什么收效甚微?

  对此,有位上海的工商干部撰文《一顶大盖帽管好食品》发在2011年3月4日的《南方周末》:如今老百姓不能吃啥的科普教育做得很好,但对能吃啥倒是糊涂了。而从政府管理来讲,食品管理部门的阵容是所有商品中最强大的。据我所知,一粒米,从农民播下种子到做成饭上桌就至少涉及以下部门:土地、环保、农业、质监、工商、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监督。进路边小摊,城管要管着你;做成面包卖,工商又管着你……我算是专业人士,所以还说得清各部门的职能与分工。那么,去办事的老百姓呢?

  去年开始,深圳推行“大部制”,成立市场监管局,一顶大盖帽就把食品管得好好的。期待今年“两会”能推广一下“深圳经验”,好让大家都能吃得安心。

  在此之前,到底有没有推广“深圳经验”——成立市场监管局,一顶大盖帽就把食品管得好好的。我不得而知,应该是没有。但不容忽视的是,直到今天,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是“涛声依旧”,甚至是有过之而不及,青岛市民怒砸西瓜当然有商家广告作秀的成分在,但更多的还是对当下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在我们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令人心惊胆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警钟。

  解决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问题,涉及社会、法律、政策等诸多领域,要制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见怪不怪的现象,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完善立法,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改变人们对于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的习惯做法。通过广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晓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并不是与他人无关的事,而是一种严重侵害个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

  有人说,著名诗人舒婷十多年前在德国做访问学者住了一年时间,回来后感慨最深的是那里的食品卫生和国内情况大相径庭,她不无调侃地说:在国外,“梁园虽好,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园。回国之前想到被激素快速催长的鸡鸭和猪肉,防腐剂浸泡的海鲜,杀虫药喷洒的果蔬,我总感到身上发冷。现在却习以为常了,中国人没有不能习惯的东西。至于我们身上所积累的化学物质那么齐全,死后恐怕不再腐烂,大概这就是必须火葬的缘故吧?”

  所在,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食品安全法拟规定蔬菜瓜果等禁用剧毒高毒农药。如能彻头彻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来管好食品,我想舒婷今后对国内的食品卫生情况应该不是调侃而是点赞吧。但愿如此。

 

责任编辑:古岩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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