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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情

发布于:2023-10-15 10:00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九满
  小时候,我超级向往“城里人”的生活,常常为自己生活在湖边、生活在乡村而悲哀,总是盼望着跳龙门、上大学,离开大湖,离开乡村。
 
  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多年连滚带爬的跋涉,我终于挣扎着离开了乡村,来到曾经无限憧憬的城市。从此,我成了城市的新移民,不再为锄草、施肥、收割而犯愁。
 
  许多年以后,在经济层面,我终于远离了尘土,在小康的路上飞奔。但在情感层面,我却难舍湖乡气息,内心里有着浓郁的乡情和由芭蕉暮雨生发出来的乡愁。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怀念自己的底色,怀念我那“缺吃少穿”的岁月。内心里怎么也忘不了生我养我的那田野、那水沟、那池塘,忘不了那人、那事,忘不了那扯不清道不明的友爱情仇与怨恨。睁眼故乡的灶台,闭眼故乡的炊烟。潜意识里深陷于那些陈旧、荒凉、偏僻,却又宽厚、淳朴、善良的记忆里。活不在当下,走不出从前。常常梦里漫步在故乡的田埂上、池塘边。梦醒之后才蓦然发现,故乡正如一张多情的网罩着我,无论我走到哪里,都走不出它的阴影。
 
  虽然我被“城里人”同化了二十多年,但我的着装依旧是“乡里人”,色彩以黑白为主,款式以简洁端庄为佳。我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妻子嫁了个“乡巴佬”,于是,我对衣着进行过一番大胆的探索与创新。大街上瞥见“城里人”穿无领的夹克,我也买回一件,红色,间以图案,穿起来似乎年轻时尚多了。但是,外出的时候,我的穿着依然坚守黑色和白色这两大阵地,看不出季节的更替,那些所谓时尚新潮的衣衫依旧躺在衣柜里笑春风。
 
  我也无法像城市的土著那样,给妻子送花,我从不过情人节。妻子就是妻子,盖了章的,怎么能篡改商标冒充情人呢?楼下那卖玫瑰的档口,与我似乎隔着千山万水的远。所以,每一年的情人节,作为“乡里人”的妻子,她有一种没落贵族的忧伤,独自凭栏看大街上玫浪滚滚……
 
  不久前,我与母亲通电话,她说:“九满啊,你有多久没回家了?”我忽然间就沉默下来,我自己也不确定这样的沉默到底是在盘算有多久没有回家的时间,还是被“家”猛然击中而出现了临时的大脑短路,反正我好一阵子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母亲的声音变得急促:“九满!你怎么了?咋不说话呢?说话啊!”我这才一激灵,赶紧说:“没事,没事,刚才以为有人敲门呢!”
 
  前天,我终于在母爱和乡情的驱使下,带着点点白发和额前的皱纹回来了。
 
  一回到家,我还没来得及休息,就一个人出门去,独自在田间转悠。
 
  那段低矮的土墙,是我从田地里劳作晚归后小憩的地方,多少个黄昏炊烟升起的时候,那里曾响起我清扬的歌声;那口池塘已经被稻田挤压得只剩下鼻孔呼吸了,那曾是我们一家人夏夜纳凉之地……
 
  我紧走几步,来到守候在抗旱沟上的老柳树下。循着那安静的田埂,我看到了父亲披蓑戴笠,左手扬鞭,右手扶犁的场景;我听到了当年田野里起伏的蛙声,我还闻到了旧时稻子的清香在空气中流淌……
 
  村庄的人都是看着我长大的,看见我了,亲切得如同自家的孩子,远远就笑着递过话来:“九满,又回来看妈啦?”我笑着应:“是呢。”走远了听到他们在背后议论:“九满孝顺,一点也不忘本。”心里面刹时涌满羞愧,我其实什么也没做啊,只时常回来探望母亲,竟被老邻居们夸成孝顺了。
 
  有时候,我会和乡亲聊几句庄稼的收成、讨论播种或收割的时日,看愈见笨拙愈显痴呆的宋大爷对着烟锅吸一袋旱烟,听三哥喝斥牲畜的嘎气的老嗓子的吼喊。我一激动,竟然脱掉鞋子,跨起盛着已经萌芽的棉籽的篮子,跟着三哥屁股后头抛点种子。我不是做示范,我只是想在湿漉漉的土地上再走一走。
 
  昨天早餐,我端起三嫂侍候上来的面条吃得起了响声,声音像扯断一幅长布。我心情很舒适地对家人说:“人啊!真的是个贱虫。在空调房里一天到晚坐着浑身不自在,吃饭不香,睡觉不实,总觉得慌惶兮兮。一回到老家,吃饭香了,睡觉也踏实了!”亲人们不甚理解地笑着。
 
  昨天午后,我和母亲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重重复复的,都是些走过的旧时光。我也说起我的苦恼,我告诉母亲,我虽然生活在城市里,却始终过着农民的生活,保留着农民的性格和特点,远远望去,就知道我是一道来自乡村的风景。我身上的乡土气息,这个与生俱来的味道永远都挥之不去,它根深蒂固地储存在我的血肉之中,让我的口音都带有浓浓的乡土味。母亲想了想,说:“九满,你在乡村出生,在乡村成长,你的生命底色永远是农民,血管里流淌的血,骨子里的爱与憎,质朴与愚钝,正义与褊狭,感恩与漠视,包括不揉沙子的耿直,仍完全是农民式的原生态。”听了母亲的话,我明白了一切。
责任编辑:胡俊月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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