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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黄河风光带能否不设铁栅栏?

发布于:2008-10-10 16:50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王修

  

 

109日《宿迁晚报》报道,位于古黄河三号桥和四号桥之间风光带的铁栅栏惨遭“毒手”,毁坏严重。  

另据笔者观察,位于黄河路西侧的黄河公园铁栅栏破坏也很严重,虽然黄河公园的管理人员不让市民将电动车或自行车骑进公园,但是市民仍然从黄河路西侧破坏的铁栅栏里吃力地将电动车或自行车搬进公园。  

既然铁栅栏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为什么不可以把它废除呢?  

 924 ,《新华日报》报道,今年7月中旬,沭阳县委书记莫宗通在宿迁市召开的一次干部会议上提到,今后,沭阳在新城开发建设和老城改造项目上一律实行“四不准”,即不准拉围墙、不准建传达室、不准安装防盗窗、不准搞零散的附属设施,着力打造一个开放、靓丽、和谐的现代新城。报道说,道路的绿化和单位、公园的绿化融为一体,让市民的视野更加宽阔,很受市民的欢迎。因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拆除古黄河风光带以及黄河公园的铁栅栏,理由有三。  

首先,锈迹斑斑呈不规则痕迹的铁栅栏不但失去了它应有的保护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古黄河风光带的整体美观,几乎与垃圾无异;  

其次,废除古黄河风光带的铁栅栏既可以为园林管理部门减少经费支出又可以避免铁栅栏常常被偷的尴尬,同时也与节能减排这一基本国策不谋而合;  

再次,没有铁栅栏的公园更加方便了市民的游玩和晨练,不仅增加了公园的游客量而且还拉近了市民与园林部门之间的距离,理应除之而后快。  

当然,开放古黄河风光带的同时,相关部门的管理理应不能松懈,甚至还得加强,而具体措施完全可以模仿雪枫公园的管理办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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