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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后人声明与“老祖宗”专用权

发布于:2006-12-04 19:32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汪琴

白居易正宗第五十一代孙、白居易后裔理事会秘书长、中国洛阳白居易研究会秘书长、《白居易家谱》主编白剑先生11月8日发表声明,针对近期网络中出现一些污辱白居易人格的文章,如:“买卖人口玩弄女性,白居易十年换三批家姬小妾”、“谈谈白居易放荡的女色生活”、“白居易诗杀弱女子”、“白居易逼死朋友老婆”、“老流氓诗人白居易”等文章,指出:“白居易乃‘新乐府’运动之领袖,诗文以反映民间疾苦为主,讽谕时弊,直言极谏,深受广大民众爱戴,被誉为‘人民诗人’……平生以‘达则兼济,造福百姓’为己任,捐润笔巨资七十万钱修缮香山寺、倾尽家财开凿龙门八节险滩等善举,倍受世人赞扬!白居易的人品、诗品,上至皇帝,下至百姓均给予很高的评价。”表示:“恶曝新闻者,歪曲白居易的诗文内容……严重损害白居易及白氏后人的形象”,并“代表白居易家族强烈要求制造该新闻的网站及以讹传讹者,迅速给予取缔,纠正其错误做法,否则,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白居易的诗文,一千多年来,差不多已有定论,没人否认他是位关心民生疾苦、敢为百姓鼓与呼的诗人。至于他的私生活(包括他描写个人生活的诗文),由于时代不同,今人有不同的理解,也都属于学术讨论范围。即使有人说些难听的话,事涉一千多年前的的人和事,也与今人不相关,谈不上“严重损害白居易及白氏后人的形象”。白剑先生没有必要抬出皇帝来为自己的祖先作证,又封了白居易一个“人民诗人”的荣誉称号。

熟悉唐代历史的人都知道,唐代有“门阀制度”,一个人不仅要学得好干得好,还要姓得好。若是姓得不好,天生来便比高门大姓低一等,就是长得好命也不好。到了唐末动乱,门阀制度被摧毁,后来人便享受不到姓得好带来的好处了,可是却把这种看重自己姓什么、祖先是谁的风气遗传了下来,发展到今天的“法制时代”,这种风气又搭上了法律的快车,一些名人后裔一不许别人冒充是自己祖先的后裔(我说“冒充”,是顺着名人后裔的说法说的,其实人家也未必是冒充,你整理的家谱上没有,不等于他就是假的),哪怕同姓的人也不行,只要不是正宗的,便有“招摇撞骗”之嫌;二不许别人说自己祖先不好,谁敢说不好,谁就是侵权。虽然他自己也知道,法律不保护千百年前的人的权利,但他们却硬能将祖先的名誉权等同于自己的名誉权,进而去“追究责任、挽回损失”。依我看,这纯粹是由祖先崇拜意识和市场经济下的金钱意识相结合催生的过度维权做法,这种“老祖宗专用权”与现代文明的自立、自由精神背道而驰,实在是不应该在生活中出现,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的。

传说郑板桥曾经给儿子留下一首诗:“流自己汗,吃自己饭。靠天千地靠父母,都不算好汉!”名人后裔也罢,非名人后裔也罢,都没有必要太在乎自己的祖先。你要做的,是让你的子孙以你为自豪(就像白氏后人以白居易为自豪一样),而不是你以自己的祖先为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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