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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袋上的明星脸

发布于:2013-05-25 19:08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張艺溥

  众所周知,明星是高收入人群中的主力军,无论是否经过“允许”,都属于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当然,明星高收入的合成因素具体是什么,这里,我们不方便去深究,但是要想得到明星的许可,将他们那光鲜的形象印在商品包装物上,却是一件吃不得白食的事。商品的生产厂家,多多少少得付出一笔让明星满意到点头的“劳务费”,当然这样的“劳务费”最后也都随了商品的零售价,转嫁给了消费者,由消费者履行了买单的义务。

  “包娶媳妇,不包生儿子”,拿明星的形象做宣传是可以的,但是至于宣传之后所能达到的效果,明星是绝对不包的。厂家在产品宣传上高投入未必一定能够换来高回报,而且现在很多消费者购物时,极力主张“个性、理性”,不吃广告那一套,更不买明星的帐。

  时下,明星为商品代言广告的确不是件什么稀罕的事;明星为涉嫌质量问题的商品代言广告,惹出官司,也不再是件吸引眼球的事……明人效应与广告代言之间那层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如同一块嚼烂的口香糖,再嚼,似乎也嚼不出什么味来。支持商品外包装上,那些明星脸存在的关键条件是什么,答案从讳莫如深渐渐走向尽人皆知,故而扯来无趣。可是最近,那些茶余饭后,闲逛超市的人,有了一个不算重大的重大发现:超市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外包装上的明星脸越来越少,少到有点儿让人担心它们会不会彻底消失……

  一位负责到超市跑销售的厂家业务员,回应这种现象,说了一句很有代表性的大实话:“现在顾客买东西,图的就是个实惠,把推广新品的专项经费一次性付给明星,还不如通过商品降价销售,直接让利给顾客……”

  如此,原先那些青睐、依赖明星为商品做广告代言的厂家,似乎开始思考调转营销思路,改走饮水思源的路线了。

  例如,一瓶原零售单价2.8元的某名牌饮料,在超市一次性购物满18元,即可用加1元的方式换购到。如此以来,消费者立省1.8元。超市销售此类活动商品,价格大尺度缩水后给予消费者实实在在的优惠。同时,满购加换的活动方式大幅度提升了超市的客单价,除此以外还提高了消费者对商品的认知度。卖家用赔本赚吆喝的方式,做了一箭三雕的好事。

  再好的事情,也会有人跳出来说“不”,“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降价、活动的商品是不是有质量问题呀?”……诸如此类的言论唱起了反调,大概是平时“贵”习惯了,冷不丁“便宜”了就感觉不正常了,或许是一种“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思想在作祟!

  希望商品的宣传,在尝试放弃对明星脸的依赖,用降价的方式讨好消费者之后,经过市场的验证、洗礼,至少不应得出“饮鸩止渴”式的结论。影响结论成立的决定权在消费者身上,买不买明星的帐,还是消费者说了算!咱千万别干那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事。

编辑后语:拿明星做包装为产品做宣传,这似乎错不在明星,而在于商家,明星又没厚着脸皮央求商家拿自己做包装。还有加1元可换购的商品,商家也并非赔本的买卖,只不过降低了利润空间而已。

  

责任编辑:池墨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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